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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吉祥物熊赞公益出席邀约申请

定位点

发布日期:2017-09-20

更新日期:2019-01-23

2.6万

台北市政府吉祥物熊赞出席活动计画

中华民国106年9月20日公布
中华民国107年6月11日修正
中华民国107年7月27日修正
中华民国108年1月9日修正
一、 为办理台北市政府吉祥物熊赞出席各项活动,进行公益宣导、 行销城市形象、推广观光与城市交流等事宜,特订定此计画。
二、 申请熊赞出席活动,须於邀约出席活动当日起算15天前,填写
活动申请单(https://bravo.travel.taipei/zh-tw/invite/index),逾时 恕不受理。
三、 熊赞出席活动以每月有限,若该月核定行程已满恕不受理。
四、 熊赞出席单一活动时间至多30分钟,若有特殊原因需延长熊赞
出席时间,请於申请单先叙明理由,并经台北市政府观光传 播局审核同意後始得超过30分钟。
五、 熊赞接受出席邀约活动包括:
(一) 弱势及社会关怀。
(二) 校园及儿童福利。
(三) 环境及生态保育。
(四) 城市交流、市政行销及观光推广。
(五) 体育或文化推广。
(六) 其他经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认可之活动。
若同时间有多个活动在合於规范时间内(两周前)申请熊赞出席,将 以前项各款、活动规模及效益依序考量。
六、 申请熊赞出席活动,在不违反前述或活动宗旨之情形下若涉及 商业行为之利益(包含公关宣传之效益),应依「台北市政府熊 赞Bravo名称及专用图档非专属授权合作原则」办理。
七、 申请熊赞出席活动应叙明理由,另活动内容应避免以下情形:
(一) 活动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二) 涉政党、选举、竞选造势、政治人物或团体等政治性议题者。
(三) 涉宗教(含教派、典礼、仪式)性质者。 
(四) 活动内容有明火、浸湿等损伤熊赞之可能。
(五) 有损害熊赞品牌疑虑之活动内容或资讯。
(六) 同台参与之个人、团体或品牌有涉及争议或不当行为或违 法疑虑者。
(七) 涉及菸、酒、暴力、情色等限制级相关内容。
(八) 实际活动内容与申请表描述不符者。
(九) 活动宣传或活动纪录於传播时置入不当或不实内容。
若有违反前项各款之情事经查证属实,熊赞可停止或退出该活动, 并按实际损失向申请单位请求赔偿,且申请单位将不得再次申请熊 赞出席活动。
八、 申请单位须於活动现场或周边准备独立空间供熊赞小组成员换 装及备勤使用,该独立空间请勿以洗手间替代,未提供者将无 法申请通过。
九、 申请单位之活动主办地点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外者,须 提供接驳服务或支应熊赞小组差旅费用。
十、 若遇突发状况或本府政策改变,致熊赞无法出席活动,台北市 政府观光传播局保留熊赞出席活动之变动权。
十一、 本计画得随时修正公布。

申请方式及联络窗口:
申请方式:

活动前2个月开放申请(例如8月的活动,自6月1日起受理申请),最迟须於2周前透过电子邮件递送申请表,并检附活动企划书。

联络窗口:
综合行销科 詹小姐 02-27208889转7559
Email: bravo@mail.taipe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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