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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受理107年度第1期台北市观光活动补助申请公告

定位点

发布日期:2017-10-26

更新日期:2017-11-01

发布单位: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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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

受理107年度第1期台北市观光活动补助申请公告


一、申请期间:106年11月21日至12月10日止(采挂号邮寄方式提出者,以交邮当日之邮戳为凭;采挂号邮寄以外方式提出者,以送达观光传播局为准,并应於截止日当天下午5时00分前送达)。
二、申请资格:本市立案之法人及其他经观光传播局认可之补助对象(以立案团体为限)。但不含政党、学校及其所属单位,或以其为主要股东或捐助之法人或团体。
三、补助内容:
(一) 凡107年1月至6月於本市办理且对促进本市观光发展有助益或配合本府政策办理之观光相关活动、训练、推广会或研讨会,前述观光相关活动应以民俗、节庆或彰显地方特色为主题。
(二) 配合市府施政重点者,优先列入补助:
1. 推动夜间观光,规划艺文展演活动或创造台北夜间活动据点,以吸引国内外旅客参加。
2. 结合本局指标性活动(如台北灯节、杜鹃花季…等),并规划与活动主题相关或成为本局带状活动者。
3. 推广台北旧城区及河岸观光亮点,申请单位如於大稻埕、北门、艋舺、基隆河段及码头等周边举办观光活动者。
4. 结合台北合法旅宿业者或具穆斯林友善认证之旅宿业者办理观光活动,透过整合行销吸引旅客前来台北住宿,并具体提升观光产值者。  
四、申请应备文件:台北市观光活动补助申请表1份、着作财产权声明及授权同意书1份、资格证明文件1份、观光活动企划书10份。
五、申请方式:邮寄、亲自。
六、收件地址:台北市信义区市府路1号3楼中央区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收(请注明申请107年度第1期观光活动补助)
七、有关申请程序、书表格式、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参考台北市观光活动补助申请须知,请至「台北市民e点通」网站下载(https://www.e-services.taipei.gov.tw/业务机关/观光传播类/观光产业/台北市观光活动补助)。
八、主办单位: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
        
承办科室:
◆节庆活动类:观光发展科 林新杰研究员 电话:1999 (外县市02-27208889)转1505 ∕传真:02-27205887
◆旅馆活动类:观光产业科 吴易锺辅导员 电话:1999 (外县市02-27208889)转7553 ∕传真:02-2758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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