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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受理107年度第4期台北市观光活动补助申请公告

定位点

发布日期:2018-11-07

更新日期:2018-11-07

发布单位: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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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外县市02-27208889)转6900/7573 一、申请期间:107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止(采挂号邮寄方式提出者,以交邮当日之邮戳为凭;采挂号邮寄以外方式提出者,以送达观光传播局为准,并应於截止日当天下午5时00分前送达)。
二、申请资格:本市立案之法人及其他经观光传播局认可之补助对象(以立案团体为限)。但不含政党、学校及其所属单位,或以其为主要股东或捐助之法人或团体。
三、补助内容:
(一)凡107年12月於本市办理且对促进本市观光发展有助益或配合本府政策办理之观光相关活动、训练、推广会或研讨会,前述观光相关活动应以民俗、节庆或彰显地方特色为主题。
(二)配合市府施政重点者,优先列入补助:
1.推广台北美食观光亮点,申请单位如结合旅馆,提供旅馆公共空间或厨房,利用市场采买、创作台式料理等吸引观光客参加活动者。
2.推动步道及夜间观光,吸引民众体验台北环山步道景点及台北市境内夜间观光景点,申请单位如以中、英、日等外语导览,吸引观光客体验步道、体验台北周边自然之美并有举办夜间相关活动之尤佳。
3.结合台北合法旅馆办理观光活动结合本府重大观光活动(如跨年节庆)等周边活动,透过整合行销吸引旅客前来台北住宿,并具体提升观光产值者。
四、申请应备文件:台北市观光活动补助申请表1份、着作财产权声明及授权同意书1份、资格证明文件1份、观光活动企划书10份。
五、申请方式:邮寄、亲自。
六、收件地址:台北市信义区市府路1号3楼中央区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收(请注明申请107年度第4期观光活动补助)
七、有关申请程序、书表格式、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参考台北市观光活动补助申请须知,请至「台北市民e点通」网站下载(https://www.e-services.taipei.gov.tw/业务机关/观光传播类/观光产业/台北市观光活动补助)。
八、主办单位: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
承办科室:观光产业科
观光产业科  陈雅慧科长/王慧玲股长   
电话:1999 (外县市02-27208889)转6900/7573
传真:02-2758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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