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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无止镜 拍出你的旅游行」 影片徵集活动简章 

定位点

发布日期:2016-10-12

更新日期: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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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无止镜 拍出你的旅游行」 影片徵集活动简章
台湾有多元的大众交通运输工具,举凡高铁、铁路、客运、捷运、公车、微 笑单车等,串联起各地旅游,除了让旅行者们都能够轻松到达目的地外,更能深 度体验在地风情。本次活动鼓励网友们使用「电子票证」搭乘大众运输工具,并 以「旅行台湾时所使用的大众运输交通工具」为主轴,可参考 4 种情境来进行影片拍摄:
「一个人也行」:谁说出游一定要结伴?说走就走,一个人也能好好玩!
「爱情向前行」:暧昧中?热恋中?牵起手,一起走! 
「友情不单行」:三五好友揪出团,一路上欢乐嬉戏好热闹! 
「亲情温馨行」:亲子出游,享受天伦之乐!
*电子票证包含悠游卡、一卡通、台湾好玩卡、HappyCash、 icash 
 
活动网址:http://www.eventaiwan.tw/2016video 
 
一、办理单位  主办单位:交通部观光局   承办单位:莫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活动期程  网路徵件:2016 年 10 月 1 日(六)~11 月 15 日(二)
 网友投票:2016 年 11 月 1 日(二)~11 月 30 日(三)  得奖公布:2016 年 12 月 16 日(五) 
 
三、活动奖项
好玩奖:前 50 位投稿并审核通过者,可获得价值 500 元之「台湾好玩 卡」一张。

*每位参加者限领一次  优等奖:由全部作品中评选出 20 名可获得价值 15,000 元之「2 人同 行离岛机票与3天2夜住宿」。 (非假日使用)*每位参加者投稿件数不限, 得奖作品以 2 件为限 

网友投票奖:於参与投票之网友中抽取 100 名可获得「喔熊纪念品」。 
 
四、投稿主题与格式
1. 作品主题:旅行台湾时所使用的大众运输交通工具,并可参考「一个 人也行」、「友情不单行」、「爱情向前行」以及「亲情温馨行」4 种情境, 可择一情境或自由拍摄相关短片。 
 
2. 影片长度: 30 秒~120 秒(超过 120 秒者,以+2 秒为限)。 3. 拍摄方式不拘,DV 摄影机、数位相机、手机等任何影音器材拍摄的动 态影像创作皆可。 4. 影片类型风格不拘,以微电影、旅游纪录、动态相本等多元影片方式 呈现皆可,并可自由进行後制(加入文字、各种特效等)剪辑。 5. 投稿影片需附上 200 字以内之影片介绍文字或影片创作理念。 6. 除自行创作外,投稿作品中出现之第三方影片、影像、音乐及肖像需 取得授权使用外,应取自创用 CC 授权。 7. 经评选为优等之作品,需缴交作品原始影片电子档案予主办单位。 
 
五、投稿流程
1. 请先将影片档案上传至「Youtube」频道,设定为「公开」影片,并於 影片标题前方加注【旅行无止镜】,例如:【旅行无止镜】友情,与我 同行。 2. 投稿前须先登入或注册成为「台湾观光年历」会员,并於本活动网站 按下「投稿影片」进入活动投稿页面。 3. 於投稿页面中,输入影片名称→输入影片之 Youtube 连结网址→上传 代表图像→加注 200 字以内之影片介绍文字→同意线上投稿着作声明 →确认送出。 4. 投稿作品将进行审查,活动小组将於审查通过後寄送审查结果通知, 并於活动网站上露出作品。 
 
六、作品评选及权重
评选:活动评选委员将邀请交通部观光局内部代表组成评审,对参赛 作品进行评比。  权重: 项目 说明 百分比 影片内涵 及完整性 影片整体之架构、表达意象、内涵,以及观看後 之感受 30% 主题契合 与活动主题之契合程度 30% 影片创意 拍摄手法及内容呈现之创意度 25% 投票票数 网友投票所获得之票数 10% 文字说明 影片介绍说明或影片创作理念之文字表达 5% 合计 100% 

旅行无止镜 拍出你的旅游行

七、 注意事项
1. 本活动之活动办法及相关注意事项均载明於活动网页中。参加者於参 加本活动之同时,即视为已详阅并同意接受本活动之活动办法、隐私 权声明及相关注意事项之规范。 2. 投稿作品应符合本活动主题并符合规格,且作品之所有权须为参加者 所有,严禁盗用他人作品参加投稿,不得重制、翻拍、拷贝、抄袭、 合成他人作品。违反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其违反着作权之法律责任 由参选者自行负责,概与主办单位无关。若有致生损害於活动小组或 其他任何第三人时,该参加会员应负起一切民刑事责任,本活动主办 及协办单位对於任何不实或不正确之资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3. 投稿於本活动之作品不得涉有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 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内容,若有违反 者,於作品审核阶段将不予通过。 4. 所有投件作品须同意提供交通部观光局於本次活动相关宣传使用;得 奖作品及原稿原始档之着作财产权归「中华民国」所有,管理使用机 关为「交通部观光局」,主办单位依着作权法有重制、公开展示及不限 时间、次数、方式使用之权利。 5. 参赛作品未达标准,奖项得从缺或减列。 6. 为维护参加者得奖公平性,禁止网友从事外挂程式、登录资料不实、 多重身分帐号、违反本网站各项规范或任何影响活动公平性之行为, 一经查证属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或追回奖项(品)。 7. 得奖名单公布後,将会以电子邮件寄出通知信函至得奖者信箱,若得 奖者未收到电子邮件通知,请与活动小组 hueiing.chen@techmore.com.tw 连络。 8. 活动奖项将统一寄送,得奖者应详实填写个人资料,若因资料填写不 完整或不正确导致无法通知中奖者,或未於期限内回覆中奖通知者, 将视同自愿放弃领奖资格,主办单位不另行通知,奖项也不另行补发。 9. 本活动之奖品内容若因市场缺货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而无法出货时, 活动主办单位得以同质性的等值奖品取代之。 10. 本活动之奖品不得转换、转让或折换现金,奖品图片仅供参考,以实 际商品为主;本活动奖项寄送地区仅限台、澎、金、马,主办单位不 处理邮寄奖品至海外地区之事宜。 11. 本项活动竞技竞赛机会中奖奖金或给与,依中华民国所得税法相关规 定办理,奖金金额超过新台币 1,001 元(含)以上,主办单位将於次 年 1 月底前开具扣缴凭单给中奖人,请中奖人依规定申报。非中华民 国境内居住之外籍人士不论得奖者所得之金额,须就得奖所得扣缴20%机会中奖税额。奖金所得将由承办单位於年度结算另行寄发扣缴 或免扣缴凭单。 12. 本活动因故无法进行时,主办单位有权取消、终止、修改或暂停活动, 本活动办法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保留变更或停止本活动之权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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