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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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住进台北市公宅吗?对於申请公宅的条件及流程您清楚吗?本期特别整理几个您最想知道的问题及答案,让您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帮助您找到最理想的住处。
Q1 申请公宅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具备以下5项条件的国民皆可提出公宅申请:
1. 申请人为年满20岁中华民国国民
2. 设籍台北市或在台北市就学、就业(需检附证明文件)
3. 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同户籍的子女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园市均无自有住宅
4. 家庭年收入148万元以下且家庭所得平均每人每月在54,404元以下(此为2017年标准,会依每年台北市年所得重新分配计算)
5. 目前无承租台北市国宅、公共(营)住宅或借住平价住宅
Q2 公宅申请流程?
注:公宅租期一般最长为6年,特殊身分最长为12年。如果社区有空户可招租且已无候补户候租时,都市发展局也会将招租讯息不定期公告於局网最新消息及张贴於公告栏,於一定期间内依随到随办方式办理。
Q3 公宅租金有比较便宜吗?怎麽计算?
公宅分级收费制度新制将自松山区健康公宅招租起适用:
1. 台北市年所得40%至50%分位点家庭:维持市价85折计费
承租人实际支付 = 市价租金 x 0.85 + 管理费
以大龙峒附近1房市价租金每月13,200元,管理费每月1,200元为例:
承租人实际支付=13,200 x 0.85 +1,200=12,420元
2. 台北市年所得40%分位点以下家庭:适用住宅分级租金补贴(租金直接扣减补贴)
承租人实际支付 = 市价租金 + 管理费 – 住宅分级租金补贴
以大龙峒附近1房市价租金每月13,200元,管理费每月1,200元,符合租金补贴分级资格者为例:
承租人实际支付=13,200 + 1,200 – 符合住宅分级租金补助资格者→ 少於12,420元
注1:租金补贴分级标准:
第一阶 家庭总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达最低生活费收入标准 1 倍
第二阶 家庭总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达最低生活费收入标准 1.5 倍
第三阶 家庭总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达最低生活费收入标准 3.5 倍
注2:最低生活费由内政部每年定期公布,如2017年最低生活费,每人每月为15,544元。
文/台北市政府都市发展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