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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自8月1日至9月1日止受理申請106年第3期觀光活動補助款。

定位點

發佈日期:2017-04-12

更新日期:2017-07-27

發佈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1.2萬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受理106年度第3期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公告

 

  • 申請期間:10681日至91日止(採掛號郵寄方式提出者,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憑;採掛號郵寄以外方式提出者,以送達觀光傳播局為準,並應於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前送達)。
  • 申請資格:本市立案之法人及其他經觀光傳播局認可之補助對象(以立案團體為限)。但不含政黨、學校及其所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或捐助之法人或團體。
  • 補助內容:於10610月至12月結合本市合法旅館與商圈,於本市辦理觀光活動、訓練、推廣會或研討會,透過整合行銷吸引旅客前來住宿並具體提升觀光產值者。
  • 申請應備文件: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表1份、著作財產權聲明及授權同意書1份、資格證明文件1份、觀光活動企劃書10份。
  • 申請方式:郵寄、親自。
  • 收件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3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收(請註明申請106年度第3期觀光活動補助)
  • 有關申請程序、書表格式、審查程序、審查標準及相關注意事項請參考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須知,請至「臺北市民e點通」網站下載(https://www.e-services.taipei.gov.tw/業務機關/觀光傳播類/觀光產業/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
  •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承辦科室:觀光產業科

觀光產業科  王慧玲科員   

電話:1999 (外縣市02-27208889) 7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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