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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受理111年第2期國際會議、展覽暨獎勵旅遊贊助申請公告

定位點

發佈日期:2022-03-15

更新日期:2022-03-15

發佈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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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期限:111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111年7月至12月辦理之國際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贊助申請

(一)市民服務大平臺:請於111年4月30日23時59分前線上申請。
(二)郵寄:採郵寄方式提出者,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憑。
(三)親送:應於截止日111年4月30日下午5時30分前送達臺北市會展辦公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西北區)。

二、補助對象:本作業要點適用於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法人或組織於臺北市辦理之會展獎旅。 

三、應備文書:國際或國內會議、展覽暨獎勵旅遊申請表、檢附公司或法人團體登記證書影本、贊助內容表及計畫書各3份。

(一)臺北市國際或國內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申請表」為制式書表,請至「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下載(https://service.gov.taipei/依機關分類>觀光傳播類 >臺北市國際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
(二)資格證明文件,應附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
(三)計畫書內容應包含:含背景介紹、歷年舉辦情形、舉辦內容、經費估算及預期效益等。

四、申請方式:市民服務大平臺、郵寄、親自送達。

五、注意事項:受贊助單位應於計畫執行完成1個月內檢附相關資料向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申請結案,但111年12月執行完成之案件應於12月31日前申請結案,未依限申請者,贊助經費不予保留。申請贊助項目屬經費者,申請結案時須檢附全案收支清單及贊助款之原始憑證。

六、申請單位如未依原計畫書內容執行,或執行內容與原計畫書內容差距過大,又無正當理由者,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得不予贊助或依比例扣減之,其已贊助之部分應予收回。

七、相關問題請洽臺北市會展辦公室,電話:1999 (外縣市02-27208889)轉2104、2105或觀光發展科,電話:1999 (外縣市02-27208889)轉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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