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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當兵前出境應申請 快樂出國不掃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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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6-06-30

更新日期:2016-06-30

發佈單位:台北市觀光傳播局、台北市兵役局

1.7萬

炎炎夏日是許多青年學子安排出國旅遊的好時機,但過去常有役男因疏於注意或不熟悉法令,在出境前未經申請核准,致使到了機場卻無法順利出國,影響出遊心情及行程安排。

有鑑於此,台北市兵役局特別提醒民國86年以前(含)出生、尚未服役的役男(免役體位除外),務必在出國前1個月內,攜帶本人護照正本,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在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內(例假日不受理),至任一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申請出境。如由成年家屬或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受託人也需備妥身分證及印章;若申請人未滿20歲,應再備妥父母之一方或監護人的身分證及印章。

目前就讀國內學校且經核准在學緩徵之役男,也可利用內政部移民署網站(www.immigration.gov.tw)線上申請出境。以上經核准短期出境者,每次出境期間不得超過4個月。

文、圖/台北市觀光傳播局、台北市兵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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